20170829灵修分享:罗马书7章18-20节
7: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7: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7: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7:20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主题:基督的血
这几节经文生动地再现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状态:“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很多时候,并非我们不想行善,但就是行不出来;很多时候,并非我们想要行恶,但就是行了。为什么会如此呢?保罗说,因为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我们知道,这世上有很多的宗教,而每一个宗教都需要处理“罪”的问题,但从来没有一个宗教处理“罪”的方式与基督信仰相同。佛教的处理方式是“将功抵过”,就是说人所犯下的罪可以通过做一些功德来相抵。这些功德可能是做一些社会公益,可能是放生动物,也可能是在寺院里捐钱,等等。传统的天主教也是类似,需要通过好行为才能得救。然而基督信仰却完全不同:它完全否定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任何行为自己的罪获得任何得赎的机会。换言之,人不可能靠着行为或功劳得救赎。根本的原因就是人根本就不可能“行善”,所以也就不可能有“功劳”,那么又从何而来的“将功抵过”呢?注意,这里说的“行善”并不是说去做一件好人好事,比如去扶老奶奶过马路或者给没带伞的阿姨撑伞,完全不是这些。这里的“行善”是属灵层面的,是神眼中的善。全然败坏的人是不可能行神眼中的善。当我们的始祖亚当陷入罪中之后,人就失去了行善的能力。所以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在基督信仰中,虽然也有奉献,也有好行为,但这些都与罪的救赎无关。
那么基督信仰是如何解决人的罪呢?是借着血,借着基督的血。在神的眼里,罪的结局就是死。当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吃了智慧树上果子的时候,他们犯了罪,所以他们的灵命就死了,正如圣经所说,“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在罗马书6章23节也说的很清楚,“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主耶稣则用祂的血偿还了我们罪的工价,而这是基督信仰解决罪的方式。不是靠人做了什么事情,而完全是靠着主耶稣的血。神没有追究我们的罪,并不是因为神没有看见我们的罪,也不是祂忽略了我们的罪,而是因为基督的血已经付上了我们罪的代价。比如有父母带着小孩子去超市买东西,小孩子拿了自己喜欢的糖果就吃了,而这也被超市管理人员看到了。但出超市的时候,超市管理人员并没有追究这孩子,并不是因为他没有看到小孩子偷吃糖果,也并不是因为他慷慨打算不追究这件糖果,而是因为小孩子的父母已经主动把小孩子偷吃的糖果偿还了。所以,是因为父母的偿还,才使小孩子就免除了被追究,而不是因为小孩子对超市管理人员有什么功劳。同样,我们得救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劳,而是因为基督的血。
既然如此,我们当如何呢?
首先,自然是感恩。小孩子也许还机会偿还糖果,但我们作为完全堕落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还上自己罪的赎价。主耶稣,这是唯一的道路。
其次,就是放弃尝试依靠自己。虽然我们已经信主了,也晓得我们是靠基督的血得救,但我们在生活中却可能会自觉不自觉地依靠自己,这似乎人的一种倾向。比如,我们每天是借着什么来跟神亲近的呢?我们都晓得应该是依靠主耶稣,但却常常会表现地好像是借着我们的功劳。有些时候,我们会想:“今天我特别忍耐、特别有爱心”,“今天我为主传了福音”,“今天我很热切地读了圣经”,“所以我能来跟神祷告了”,或者反过来,“我今天发脾气了”,“我今天犯罪了”,“我今天没有读经”,所以我今天不能跟神亲近了。如果我们是这样想,那么我们亲近神的根基是什么呢?实际上就是我们自己的功劳了。我们会觉得今天表现地不好,没有功劳,所以不能亲近主,或者而今天功劳很大,可以亲近神。但永远要记得,我们得以亲近神,从来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劳,而是因为基督的血。所以,不论在什么时候,我们觉得自己很有得着,或者我们觉得犯罪了,我们都可以来到神的面前,跟祂亲近。不是因为我自己的原因,而是因为主耶稣的原因,因为基督的血。
总结一下今天的灵修:人是全然堕落的,永远不可能通过人的功劳而付上罪的赎价;借着基督的血,我们的罪被偿付了。我们跟神亲近也不是靠着自己的功劳,而是靠着基督的血。
神的属性:神是良善的,也是公义的。
神的心意或旨意:神希望人能够得着拯救,但又不能无故赦免人的罪。
我的感恩:感谢主耶稣为我的罪所流的宝血,所付的代价。
我的悔改:我有时也会靠着自己的功劳来与神亲近。
我的决定于行动:提醒自己,我得以与神亲近不是靠着自己,而完全是靠着耶稣。
【日期】2017年8月29日
【音乐】十字架
【经文】罗7:18-20
【主题】基督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