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4月6号礼拜一,我是段弟兄。在接下来的一周,将由我陪同大家一起来灵修,我们今天要灵修的经文是申命记25章5到10节,我先来读一下这几节经文。

25: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
25:6 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
25:7 那人若不愿意娶她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说:‘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兴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给我尽弟兄的本分。’
25:8 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问他,他若执意说:‘我不愿意娶她。’
25:9 他哥哥的妻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脱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说:‘凡不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这样待他。’
25:10 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

今天的经文主要讲到的主题是为丧亡的弟兄生子立后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一个人去世了,没有儿子,那么他的兄弟就要娶这个人的妻子,为他生子立后。

今天的这段经文意思很容易理解,但却不太容易应用,因为它跟我们现代的婚姻观念是格格不入的。要理解这样一段经文,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这样看起来很不可思议的习俗,在当时来说是很正常的。实际上不单单是在以色列民族中有这样的习俗,在当时很多近东的民族中也有类似的习俗,比如亚述人、印度,非洲等。在以色列人中,这个习俗也是由来已久,并不是只在摩西的时代才出现的。在创世记第38章讲到关于犹大的故事:犹大有三个儿子,第一个叫珥,第二个叫俄南,第三个叫示拉,珥娶了一个媳妇叫他玛。后来,珥因为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就死掉了。然后,犹大就让他的二儿子俄南与她们同房,为他的大儿子生子立后。但是俄南不愿意这样去做,因为他知道自己所生的儿子不是自己的,所以就没有为他哥哥留后。这样,俄南就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也死掉了。所以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就能够看到,在以色列的族长时代,为没有留下子嗣的兄弟生子立后,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俄南就是因为没有履行这样的责任而死掉。

第二个我们需要注意的事情是,娶兄弟的妻子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首先,他的兄弟已经去世了;其次,他的兄弟在世上没有留下儿子;第三,所生下的儿子是要归在他兄弟的名下,而不是自己的名下。三个条件是必须要满足的,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而娶兄弟的妻子或者与她发生关系,这个就是得罪神的事情。在利未记20章21节说: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所以,娶丧亡兄弟的妻子,并不是为了占有他的妻子,而是为了给他的兄弟生子立后,因为生子立后,在当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个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事情是,当我们在阅读圣经、特别是旧约中的有些章节时,一定要特别的注意,就是避免用我们现在的眼光去看待当时的一些做法。圣经中有一些习俗,是有它的时代背景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习俗可能会发生改变。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现在没有这个习俗了,就去否认这个习俗在当时那个时代的意义和价值。比如,在利未记中讲到了很多关于献祭的条例,我们现在都不会再去做这些事情,但是,我们能够否定这些事情在当时那个时代的意义和价值吗?显然不能。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圣经中的有些做法,我们现在不需要再做了,那么这些事情对我们现在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时我们就应该去关注那些超脱于文化的信息。比如今天的这段经文,它显然不是教导我们要去娶兄弟的妻子,为他生子立后,实际上今天很多人是独生子女,根本就没有兄弟,而且生子立后在今天很多人的观念中似乎也不是一个十分紧要的事情。所以,娶兄弟的妻子、生子立后,这些都是根植于文化中的信息。那么,在这段经文中,什么是超脱于文化的信息?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看见。在我来看,责任就是这段经文中超脱于文化的信息。作为兄弟,他有责任为他已经丧亡的兄弟生子立后,而且这份责任是不可推卸的。犹大的儿子俄南正是因为不愿意承担这一份责任,而被看作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以致死掉。站在我们今天的时代背景下,我们每个人同样有很多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在家庭中,我们有赡养父母的责任、有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这些责任就是我们应该努力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