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基督教要义》:认识神与认识自己
我们所拥有的几乎一切智慧,就是那真实与可靠的智慧,都包含两个部分,就是认识神和认识自己。
不认识自己就不认识神
首先,若有人省察自己,就不得不立刻思想神,因他的“生活、动作”都在乎他。显然,我们具有的才智绝非出于自己,甚至连我们的存在都在乎神。其次,这些才智,就如从天降与我们的雨露,汇流成和,引领我们再归到源头那里去。
我们的罪反而催逼我们思想到神的恩惠;而且除非我们先对自己不悦,否则我们不会真诚地仰望神。
只要人仍旧不认识自己,即仍旧满足于他的禀赋,同时对自己悲惨的处境无知或漠不关心,那他无疑会安于现状。
不认识神就不认识自己
除非人先仰望神的面并由对他的沉思谦卑地省察自己,否则就不可能清楚的认识自己。因为我们总是自以为公义、正直、聪明和圣洁,这种骄傲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除非有充分的证据指控我们是不义、污秽、愚蠢和不洁的。
若我们只看自己而不仰望主,我们便不会认自己的这些罪。既然我们生性是假冒伪善的,徒有义的外表而无其实就足以使我们自己满足了。
在我们内外四周既然都污秽不堪,而我们又依据人的败坏为标准,所以只要我们看到一些稍微洁净的东西便以为那是纯洁无暇的。正如人看惯了黑色,便以为略带白色甚至棕色之物即为极白的。
我们的眼光若只局限于尘世,满足于自己的义、智慧和美德,我们必然得意洋洋、自吹自擂、幻想自己为神。
人在神的威严面前
圣经描述圣徒每逢处在神面前时都是何等恐惧战兢。
除非人将自己置于神的威严之下,否则他便永不会深切的感受到自己悲惨的景况。